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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月時期

一、主張內容

民國十二年,徐志摩加入「文學研究會」,並在北平組
成「新月社」,民國十六年四月在《晨報》副刊上創刊

《詩鐫》, 與聞一多等人倡行格律詩。

聞一多「詩的格律」說,認為詩的趣味是「要在一種規定的格律之內出奇制勝」。又言:「越是有魄力的作家,越是帶著腳鐐跳舞才跳得痛快,跳得好。只有不會跳舞的才怪腳鐐礙事,只有不會做詩的才感覺格律詩的束縛。」
新詩進入首度輝煌時刻,講究文字情采與聲韻。

二、詩體特色

重視辭藻、意象的美化。
受歐洲古典主義以下各種形式,及文藝復興前後如商籟十四行詩體的影響,新格律產生,形式整齊。
注重節奏與押韻,尋求新韻腳,辭意幽雅,聲韻和諧。
篇幅加長,節數不定,文字駕馭功力純熟。
抒寫範圍擴大,有敘事長詩的創作。

三、詩體缺失

因模仿西洋體式,招致「脫掉裹腳布,穿上高跟鞋」的譏諷。
因形式整齊,有「方塊詩」、「豆腐乾體」之譏。
四、代表人物:徐志摩、聞一多、朱湘、卞之琳、臧克家、孫大雨、饒孟侃等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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